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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01 09:53:59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继续教育网讯】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人社局(人事劳动局),各市管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驻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NO.202211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实习指导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8号)精神,省直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在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副高职称(含省直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参加合肥市组织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向市属开发区赋权部分市级教育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合教〔2021〕59号)精神,部分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参加各开发区组织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等4个申报指南的通知》(合教〔2021〕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申报参加2022年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申报人,须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ah.gov.cn/),点击“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职称申报”,下载并阅读“操作指南”,掌握具体申报操作步骤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评审等全程网上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交单位、主管部门等盖章并存档。(具体申报流程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

线上申报时间:9月1日-10月10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正高级讲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职称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将原件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合肥市骨干教师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交由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待评审活动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以上有关表格电子版可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职称评审栏下载(网址:http://www.hfpta.com/pszx.php),申报人须严格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二)申报审核程序

申报职称评审,需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示推荐后,逐级上报。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文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盖章后再扫描),通过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单位推荐。学校需成立由学校领导(不超过2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任期内工作任课情况、班主任等工作情况、教学计划、任期内听课研讨及公开课情况、专业实践(考察)情况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鉴定表》并签字。

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在本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出具公示证明。

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鉴定表》、《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证明”等材料。

3.逐级审核。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省直中职学校和市管学校应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等4个申报指南的通知》(合教〔2021〕58号)要求,对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人员组织考评课,考评课安排须是2022年1月1日以后进行的,同时负责上传《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详细要求见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单位按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市评审中心逐级审核,市属和省直申报单位按市教育局→市评审中心逐级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各部门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逾期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市评审中心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系统中缴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缴费后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逾期收费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缴费。

4.市级评审。2022年职称评审市级不组织面试考核,由市评审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严密组织开展。要认真做好职评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客观、公正地衡量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受理审核,在申报系统关闭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推荐,破除论资排辈,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体现业内认可和岗位需要的教师职评体制机制。各县(市)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履行“三级”公示制度,对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推荐评审。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敷衍把关的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撤销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举报内容不实、主观恶意诽谤的举报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关于2022年度合肥市中等职业教师职称申报若干

具体问题的说明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考评课有关要求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合肥市中等职业教师职称申报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转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进行申报。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市人社局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评审。其中,申报中级职称破格或转系列评审的,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申报高级评审破格评审的,由市人社局受理材料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申报人需线下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相应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审核盖章后的《直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二)关于继续教育。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rsj.hefei.gov.cn/zxzx/tzgg/14872949.html)相关要求执行。学时验证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同志20××年-20××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学习的,不予验证。

(三)关于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2022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如: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至今任职年限满5年;2018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至今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从聘任之日起算,不实行聘任制的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以取得资格之日起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度不得申报且任期年限相应顺延。

(四)关于班主任等工作经历问题。考虑新旧标准的衔接,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等工作的任职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2022年,申报高级须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申报中级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五)严格岗位设置和管理。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要求,我市中职学校教师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须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并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非在编人员须所在学校出具非在编证明。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考评课有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等4个申报指南的通知》(合教〔2021〕58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教师职称申报考评课的组织工作要求如下:

1.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今年统一开展线上视频课考评,各县(市)区可通过“合肥教育云平台”—“活动专区”—“区级活动”组织考评课评审活动。

2.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省直中职学校、市属学校根据合教〔2021〕58号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实施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3.规范考评课流程,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及评分标准考评,要选聘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担任专家评委,一节课一般至少三名专家评委评分。

4.考评课评分85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75分以上可定为良好等次。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5.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考评课结果失真的,取消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同时,实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学校以及专家评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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