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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05-25 11:16:52  来源:宿州人社局


宿人社明电〔2020〕4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以省人社厅确定的五个专题为主,分别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忘初心 学国史 学党史》、《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五家专题提供单位以及与之合作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经备案认可后均可在我市开展公需科目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属省级及以上部门确定的,需报市人社局备案;培训内容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需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2018年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合同已到期,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自今年3月起不再作为我市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四、培训形式及方法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疫情解除后)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对口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同的继续教育服务。公需科目培训网址按照在我市备案的先后顺序分别为:

1.http://www.ahzcj.com:8002/

2.www.zjzx.ah.cn

3.suzhou.zgzjzj.com

4.https://suzhou.huilearning.com/

5.http://anhui.chinahrt.com/

6.https://ahharcpx.huilearning.com

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以上网站进行公需科目学习,网络在线学习的学员完成学时后(公需科目学完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集中面授的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研制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实施方案(五家专题提供单位以及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备案材料包括专题内容、施教范围、学员考核方式、培训费用、继续教育培训成果、相关合作协议等)需于5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核同意自行实施的,不予审核、登记培训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年终考核将不定等次。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四)市人社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162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http://rsj.ahsz.gov.cn/xwzx/tzgg/189499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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