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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黄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6-17 16:11:52  


各区县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指令性或强制性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某一专题。

三、培训方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请学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可自行下载学习(操作指南、问题解答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专业科目培训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须提前将培训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需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各类专业科目培训,人社部门不予审核、登记培训学时。

四、学时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补学只能在2021年度的6个专题中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规范实施,注重实效,尤其对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引导,让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继续教育重要性,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各区县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由主管部门登记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核验;公需课学时登记和总学时的验证统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C1窗口审核确认。

联 系 人:黄妮

联系电话:0559-2355342  邮  箱:11024649@qq.com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有关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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