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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铜陵市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8-16 17:15:20  来源: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人社〔2018〕71号

县、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9号)及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号)精神,结合铜陵实际,现将2018年度铜陵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及市属各单位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申报评审准备。

一、有关政策

(一)实行评聘结合问题

从今年起,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制度,即按照岗位设置规定,单位没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一律不得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职称资格。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资格,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准,方可办理申报参评手续。

(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问题

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资格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均须通过评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

对于至2018年已工作满3周年,或至2019年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应专业评审标准提供材料,申报评审;2018年直接参评中级职称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必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9年直接参评中级职称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2019年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其他符合《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可直接认定助理等级职称资格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仍按暂行办法规定申报。

(三)非国有经济组织职称向社会化职称评审并轨问题

从2018年起,取消铜陵市原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系列、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系列、中小企业经济统计会计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开展相应专业的评审工作。

原经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系列、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加对应专业的社会化职称资格评审,原取得的相应资格须降低一个级次,按社会化职称资格评审条件提供材料,申报相应职称资格评审(例:原为中级,现降档为助理级,重新申报评审社会化中级职称资格)。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专业今后均按规定参加国家统考取得相应资格。

(四)破格评审的申报

不具备相关学历,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未满晋升上一级资格期限,申请破格评审的,除按本通知报送材料要求申报外,还须填写《直接(破格)申报审批表》。原经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取得中级及以下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会化评审中、初职称资格的,不予受理破格评审。

(五)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资格评审必备条件,是否需要提供合格证,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专业与岗位需要确定。

二、申报程序及简明安排

(一)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

除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外的其它各专业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关注安徽省对口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或电话咨询市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将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证书及工作业绩和论文等材料报由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非国有企业可由企业所在县区人社局)逐级审核盖章后,到市人社局核准上报相应评审委员会。

(二)县、区初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

县、区企事业单位中拟申报评审各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室咨询评审安排。其中,县、区未设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委托到市人社局转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市直中、初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或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评审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隶属关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人社局批准设立的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本地未设评审委员会的专业,由市人社局委托省或其它市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报送材料要求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含副高、正高)评审材料按我省各相关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设在部门本年度评审文件通知提交;中级及以下资格按下列内容提交到相应评委会设在单位:

1、《专业技术人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

2、《2018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A3纸,一式10份);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证明(经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准);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7、论文、业务小结及相关业绩材料。

8、同一单位人员申报评审,应由单位集中报送相关材料,并填写《2018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A3纸,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9、全日制博士生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或按照《暂行办法》申请认定初级职称资格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报送《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不再重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复印件均须由申报人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人社部门审验盖章;无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业技术人员,按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县、区政府人社部门审验盖章。

各申报评审人员在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须经考核合格,报送评审材料前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以上有关表格可从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168521。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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