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1:17:02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哪些单位负责颁发?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通过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核准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职称证书。
目前,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报相应级别的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并验印后,逐级颁发至申请人。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证书由省教育厅颁发,卫生系列正高级资格证书由省卫健委颁发,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由省住建厅颁发。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应该如何办理?
评审类(含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遗失或打印错误,需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补(换)发,由证书持有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受理,并逐级审核(加盖公章)、登记,填写《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信息汇总表》,连同受理的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材料,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
办理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将证书和登记表发还至各申报单位。
三、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7号)及省人社厅有关要求,补(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
补(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
1.《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登记表》(一式两份);
2.加盖单位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省人社厅批复文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同底板照片两张。
补(换)发中、初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
1.《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同底板照片两张。
各县(市、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规定。
四、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办理?
考试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按报名地管理原则,由证书持有人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进行网上办理,也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人事考试院。从2021年9月开始,我市考试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业务由市人社局专技科移交市考试院办理,市考试院联系电话2262161。
会计、统计、全省药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换)发工作,由相应主管部门办理;在阜阳以外地区报名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由报名地人社部门办理。
五、申请考试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省人事考试院有关要求,申请补(换)发考试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交:
1.《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登记表》(一式两份,无需盖章);
2.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电子证件照片(补办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无需提供)。
补办2004年及以前年度证书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3项材料中任一项: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和市级人社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