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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 转评和破格

2021-10-29 16:23:27  


1、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转评?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

2、申请转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

3、转评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有何规定?转评的职称任职时间应如何计算?

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如:某同志在高中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已满4年,后因个人原因考入中职学校任教,因原职称与现岗位不是同一系列,导致其无法在现学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也不能申报中职学校讲师资格。针对这种情况,该同志需在中职学校任教满一年之后,用二级教师职称申请转评中职学校助理讲师职称,转评通过后可办理聘任手续,从转评后的下一年度开始可正常申报中职学校讲师职称,其原受聘二级教师职称年限可与现受聘助理讲师年限累计计算。

4、转评与正常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有何不同?

转评的申报程序与正常申报评审一致。

申请转评人员所需材料与正常申报基本相同,需按拟转评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有关要求,提交岗位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以及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证明,并建议在《评审表》、《一览表》、《简明情况登记表》等表格相应位置备注“转评”字样。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还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5、因单位整建制变更名称和岗位属性的,是否需要转评?

因所在单位整建制变更名称和岗位属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如:某学校经政府和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由职业高中整建制变更为中等职业学校,该学校教师原有职称均为中小学教师系列,在整建制变更之后,如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能力和业绩等条件,可持中小学教师职称直接申报高一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在申报材料中须提交政府和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但是,对整建制变更后的新招录人员以及人事调动等新进人员,不适用此规定。

6、哪些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职称?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有关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同时也需参考相应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对照相应破格条件规定,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7、破格申报职称在程序上有何特殊规定?

破格申报职称的,须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受理,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未经上述程序提交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8、破格申报职称是否可以越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有关规定,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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