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9 16:58:05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号)、《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6〕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主要有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以及禁毒知识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2016年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教材。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统一要求,自2016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四、培训方式
1、专业科目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还要根据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
2、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为探索新形势下继续教育培训模式,解决参训人员工学矛盾,提升学习培训效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号)关于“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今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教育部门可结合教师培训实际,将这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中。
2、全县其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形式。
五、公需科目培训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公需科目培训具体由阜南县技工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点负责实施培训。纳入校本培训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由县技工学校统一代为征订教材,各主管学校自行组织校本培训。其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统一到县技工学校报名参加网络培训。
2、报名地点:阜南县技工学校教务处。
3、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从2016年8月1日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
本次公需科目由政府采购形式,委托具备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资质远程继续教育平台系统开发、宽带租赁、视频制作以及聘请专家授课等,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培训费用,由该公司统一开具票据。
六、有关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抓紧研制本部门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
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需科目校本培训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各主管学校负责实施。考试合格者,由主管学校具办人员统一到县技工学校教务处领取培训结业证书;其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结束且考试合格者,由各单位具办人员统一到县技工学校教务处领取公需科目培训结业证书。凡未按计划参加《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继续教育证书市、县人社部门将不予验证,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不予申报晋升、聘任相应职务。
3、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是我县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由于此项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填写好《阜南县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6年7月30日前报纸质及电子版到县技工学校教务室。
4、希望广大参训学员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逾期网络教育平台将自动关闭。
联 系 人:县技工学校教务处 韩 梅
联系电话:2880330 6714151
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